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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(巴中市)
日期:2017-02-16  作者: 来源:  浏览量:948

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(巴中市)

事项名称

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领

设定依据

 

川办发〔2014〕26号 

川人社发〔2014〕20号

申请条件

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、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(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),2014年1月1日后,在我通过工商注册、民政登记,以及其他依法设立、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。

申报材料

1、本人学生证(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)

2、身份证复印件,

3、创业项目计划书

4、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(开办“网店”的,应提供“网店”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、支付平台收支明细、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;开办“网店”的在校大学生,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申请。

办理程序

申领人员将资料提交至创业所在县(市、区)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。

办理时间

法定节假日除外

办理地点

各县(区)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

联系方式

0827-5263339